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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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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会简介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商会简介
更新时间:2015-01-09 14:21:32来源: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商会发布人:li点击: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商会是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主管、在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事业局注册的社会团体。目前商会会员单位,涉及机械制造业、餐饮、建筑、IT、媒体、医药、广告、投资、咨询、教育、服务业等多个行业。

    商会的宗旨

    团结设立在开发区的企业,加强会员与淮安市内企业、社会法人、政府机构之间的交流,促进在开发区企业之间以及同行业之间的经济合作,为会员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为促进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多做贡献,全面打造“淮商”新形象。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商会的成立,是在市场经济大潮中的产物,是连接企业与政府的纽带和桥梁,是开发区辖区内企业交流、协作、寻求更大发展空间的优良平台,是开发区企业的家。    

商会服务机构

秘书处: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商会秘书处是商会理事会常设执行机构和办事机构,实行会长领导下的秘书长负责制。主要职责是组织制定实施商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落实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常务理事会和会长办公会的各项决议、决定;承担商会日常事务性工作;负责商会会员的发展工作和会费的收缴工作;负责商会全年活动经费的预算和执行工作。秘书处由秘书长主持全面工作。

秘书处职能包括:

(一)负责商会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设施设备、办公用具的采购、登记、保养;保证正常的办公秩序;

(二)负责商会工作人员的招聘、录用及管理;

(三)负责会员管理、联络、信息宣传、服务维权等工作安排,按职责完成秘书长交办的工作任务;

(四)负责商会工作规划、计划的拟制和各种文件的起草、收发,资料的整理归档;

(五)协调商会内外关系,负责与政府有关部门、各兄弟商会及会员单位联系,进行上传下达,协调会员单位各项任务;

(六)负责商会各种会议、活动的组织安排;

(七)负责商会的财务工作,定期向秘书长汇报财务情况。

(八)完成理事会、会长办公会决定和会长秘书长交办的其它任务。

(九)负责会员的发展、管理和分支机构的拓展;负责会费的收取。

(十)负责建立维护网站,构筑起相互交流、信息发布、资源共享的平台。

  (十一)负责搜集和交流经济信息;维护与政府各相关部门、兄弟商会、社会各界的联系;

(十二)负责为会员提供全方位服务,帮助会员排忧解难;负责掌握了解会员的需求、困难和问题;负责组织举办专题讲座和培训班;负责聘请如法律顾问、技术专家、管理专家等。

入会须知

一、入会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领导,坚持改革开放,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良好;

    (二)在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开办的企业;以及金融保险等设立在开发区的办事机构;

    (三)热爱商会工作,积极参予商会组织的活动;

    (四)自愿加入商会,拥护《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商会章程》,遵守商会纪律,履行会员义务,珍惜会员权利,维护商会荣誉;

    (五)其他能对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经济、文化发展具有一定推动作用的企事业单位。

二、入会流程      

    (一)提交入会申请表、申请人相关资料;

    (二)认真、真实、完整地填写《入会登记表》,加盖公章;

    (三)向商会秘书处报送《入会登记表》及企业证明资料;

    (四)秘书处了解申请入会单位的有关情况,根据会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五)审查合格者,提交理事会表决批准通过;

    (六)申请入会单位在理事会批准入会后,接到秘书处通知15天内到银行汇款或到秘书处缴纳相应级别年度会费,过期不缴会费,则视为放弃入会资格;

    (七)申请入会单位凭会费缴纳凭证到秘书处换取正规发票,并由秘书处发给会员证并在商会官方网站公示;

    (八)完成入会手续。

三、提供材料

    (一)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如企业变更法人(10日内)以书面通知秘书处(加盖公章)

    (二)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企业负责人简历

    (四)企业情况简介(企业内刊、宣传册)

    (五)申请人风采照片3张(正装)

    (六)提供反映公司风采的宣传资料

四、会员权利

    (一)本商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四)优先获得本会服务的权利;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权利;

(六)符合本会章程阐明的其他权利。 

五、会员义务

    (一)遵守会章,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任务;

    (三)积极参与本会的活动; 

    (四)维护本会团结和声誉; 

    (五)按时缴纳会费; 

    (六)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信息;

(七)符合本会章程的其他义务。

六、退会程序

    (一)会员退会应提出书面申请;

    (二)交回会员证,会牌、终止会员资格。

    (三)会员证实行年审制度,有效期为一年。如 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商会的活动,视为自动退会,并在商会网站及会刊上给予公示。

    (四)会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理事会表决通过, 予以除名;

1、违反商会章程的规定,严重侵害本商会合法权益的;

2、违反商会章程的规定,严重侵害本商会其他会员的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名誉权等合法权益的;

3、受到刑事处罚的;

4、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5、其他严重违法行为、应当予以除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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